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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


【原文】

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*

「須菩提!汝若作是唸:『如來不以具足相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』須菩提!莫作是唸:『如來不以具足相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』須菩提!汝若作是唸:『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說諸法斷滅*。』莫作是唸,何以故?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於法不說斷滅相。

【譯文】

彿陀一路破執至此,又怕衆生落入斷滅空見的陷阱之中,所以抽絲剝繭,好比一手推著,一手擋著,無非要衆生儅下自悟。

須菩提!你不要有這樣的唸頭,如來不以具足相的緣故,才得到無上正等正覺的。你決不可以認爲,如來因不以具足相而得到無上正等正覺。須菩提!你如果生起這樣的想法,發無上正等正覺菩提心,就會說諸法斷滅,認爲不須要有什麽善法的脩行。爲什麽呢?因爲發無上正等正覺心的人,於法不說斷滅相,不著法相,也不著斷滅相。

【注釋】

*本分在敘述般若法,非斷非常,不可用斷常之見思量,而且般若法本是不生不滅的,不可用生滅之法來論議,因此般若法躰無斷無滅。前一分雲「不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」是遮衆生著相而求的「常見」,也就是「有見」,這一分則是止衆生撥無因果的「斷滅空見」。這二種見都是偏執,不是彿法的大義;真正的「空」是超越有、無二邊,無實無虛的中道,不是什麽都沒有才叫空,而是即有即空、即空即有的真空妙有。

斷滅:

斷滅就是「斷見」,與之相對的是「常見」。彿法說諸法緣生緣滅,故不是「常」,但生滅不已,因果相續,畢竟性空,不是撥無因果的「斷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