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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七章(1 / 2)


凭祥县衙,二堂

首批进入县衙的商人,多是出身广西云南本地,经多方核查,身家背景无任何可疑之处,方才得以被请见。

为首的三名大商,自元时起便扎根于此,以中原之物同各番邦土司贸易,渐渐发展出了一定规模,成为当地不容小觑的实力。

不客气点说,以这三家为代表,堂内六成以上的商人都是依靠走-私发家。

明太-祖朱元璋立朝之后,严禁北方边贸,敢抢?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!多管齐下,硬生生将北元大小贵族的生活水平拉低数个档次,对不服大明管的西南番邦土司自然也不会客气。

茶叶限售,盐铁严禁出口,瓷器丝绸价格翻上几倍,当地三司衙门不给力,更有甚者,同走私商沆瀣一气。洪武帝直接派遣巡按御史,瞪大眼睛,揪出一个办一个。

砍头,扒皮,流放,充军!如此严令,也没能彻底封-锁-西南各地的走-私-贸易。

人为利益趋势,敢于涉险。

越是封-锁,西南边境的贸易越是红火。

这里同广袤的北部草原不同,山高林密,多是原始森林,走-私的商人带队抄小路,往林子里一躲,官军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
当地的土司豪族不太服管,收取-贿-赂,对走-私-商人各种掩护,朝廷把整个都察院派下来也没用。

直到明朝陆续收复境内边寨土司,封赏土官,同相邻各番邦建立友好关系,进行朝贡贸易,情况才有所好转。

走-私-商人开始到衙门开取路引,按规定缴税,西南等地的商税才有了起色。

不是没有继续带着队伍走小道的商人,可惜躲开明朝的军队,却躲不开番邦土司的黑吃黑,其结果往往是有来无回。

以前同走-私-商人交易,是没有买卖的途径。如今明朝开放了部分边境贸易,在四川云南和广西部分地区建立了茶马互市,这些没有“营业执照”的找上门,无论抢了还是宰了,理由都是现成的。

维护边境贸易,拥护大明法律!

几次之后,商人们也回过味来了,不是实力强悍到能带着护卫和对方干一架的,再不敢单枪匹马或是拉起三四个人的队伍走边境。

同样的,有实力的商人,在茶马互市也能赚取足够的利润,大多没兴趣继续冒着双重风险做走-私-买卖。

长此以往,到了永乐三年,西南边境的互市贸易额甚至超过了北疆。这种情况,不但一直将广西云南等地视做蛮荒的朝廷士大夫想不到,连来自后世的孟清和也感到吃惊。

没到思明府查找资料,只是简单翻阅了一下凭祥县衙杂记,孟伯爷已是目瞪口呆。

无法想象,明朝的边境贸易如此之巨,更无法想象,朝廷的商税会如此之低!

三十税一,还是洪武帝他老人家定下的,数十年不改。

不提广大农户,军屯也要亩税一斗!而众所周知,番薯玉米没有传入华夏之前,明朝农户多种植小麦稻谷,粟米,高粱,荞麦等作物,亩产并不高。遇上灾年,更可能颗粒无收。

征税之时,还要被各种踢斗,余下的粮食能养活一家老小都是不易。

孟清和就此询问过县衙中的县丞和主簿,得到的答案是,农户遇到灾年,朝廷免税,还会发下赈济粮。商户没有免税之例,却有各种杂费,加上陆运关卡,漕运码头,商人实际付出的远比账面上要多得多。

加上朝廷法令的各种限制,此时的商人,远没明朝中后期那么滋润。

“不瞒伯爷,如到番邦交易,遇上不讲信用的买家,货物被抢不说,连命都保不住。”

县丞和主簿都出自当地大族,主簿还有土官家庭背景,自然知道一些寻常百姓不知道的--内--幕。

兴宁伯是朝廷派来的,却不摆架子,到凭祥数月,给大家指了不少财路。有问题不解,县丞主簿自然愿意解答。

如果能借机博取兴宁伯的赏识就更好了。李庆青在伯爷跟前能说上话,李氏一族都是鸡犬升天,风生水起。他们背后的宗族一样有实力,李庆青能做的,他们一样能做到,甚至能做得更好。
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
听完县城和主簿的讲解,孟清和对明朝初期的商业有了新的认识,手心不免冒汗。如果没有爵位和官位,不是和沈瑄的关系非同一般,没有抱上永乐帝的大腿,单凭他在大宁做的几件事,足够死上一百次。

数日后想起,仍不免感叹,“难怪世人都想科举做官了,果然还是官大才好。”

不做官,就没有社会地位。

没有社会地位,想做点什么都是举步维艰。

沈X三怎么样?还不是朱元璋一句话就下放。

虽说洪武朝的官员差不多都是这待遇,相比之下,沈老先生依旧是众多杯具中,相对突出的那一个。毕竟别人没花钱给洪武帝造皇城,他是花了钱也没得着好。

听孟清和发出这样的感叹,朱能嘴里的茶险些喷出去。

不是给定国公写信吗?怎么会突然说出这句话?

莫非,是觉得官位不够高,想再往上升一升?

想到这个可能,朱能倒吸一口冷气。

刚二十出头,就获封一等伯,被赐国姓,镇守一方,受天子赏识,同皇子交好,与勋贵称兄道弟,和宦官锦衣卫也有着不得不说的关系,纵观洪武朝至今,有此等成就的屈指可数。

人有上进心是好事,可这也太有上进心了。

不提-抄-刀子砍杀的军汉,寒窗苦读的酸丁都会眼红。不过,兴宁伯应该也算是读书人出身……

成国公的脑补能力十分强大,想着想着,思路就开始拐弯,杯中的茶水凉了,仍是一口接着一口的倒进嘴里。

写完信,从头至尾的看一遍,确认该写的都写了,不该写的一点没有,孟清和召来亲卫,“尽快送到总兵官手里。”

“是!”

亲卫一声应诺,朱能终于回神。

“贤弟信写好了?”

“今日之事,已在信中详细写明。”孟清和道,“李大令是能办事的,今天来的这些商人,应该没有笨人,只要点上几句,都会明白这不是一锤子买卖,做的时间越长,获得的利润越大。”

朱能点点头,暗中思量,等到班师回朝,该想个办法,从族中挑选几个成器的送到北边。宣府开原都是皇子镇守,北京有魏国公,大宁有兴宁伯,只要能出头,都会有个好前程。

至于悬而未决的皇太子之位……朱能又端起茶杯,甭管文渊阁和翰林院跳得多厉害,天子不松口,一切都是未知。

三位皇子都是嫡子,虽然都已封王,从封号和封地却不难看出天子的倾向。

平王是嫡长子,战功和今上登位后的表现却不及汉王赵王。平王世子却着实得今上喜爱,又占着皇长孙的名头,结果实难预料。

朱能皱眉,身为武将,自然希望朱棣的继承人亲近武臣,至少不要像皇太孙一般重文轻武,让文人翻了天。但他也清楚,天子的想法不是臣子能够左右。

敢私底下搞小动作,妄图左右天子之意的,基本都不会有好下场。但为家族考虑,他也该……

正想着,突然听到孟清和的声音,“国公爷,可要再倒杯茶?”

朱能低头,杯里的茶水早就没了,他一直在用空杯子喝茶?

“咳!”

成国公咳嗽一声,茶杯放到桌上,掩饰刚刚的走神。

孟清和没多话,提起茶壶,将茶水注入杯盏之中。

朱能刚刚在想什么,他自然不好奇,但知道,好奇心杀死猫。猫有九条命,他只有一条,还是安分点好。

厢房里陷入了沉默,成国公继续喝茶,孟清和继续写信,不是写给沈瑄,而是写给远在北疆的朱高燧。

说来也奇怪,在一般人看来,朱高燧的性格委实称不上好,却意外的和孟清和投缘。孟清和也感到奇怪,当他意识到时,已经和朱高燧拍着肩膀做朋友了。

难说这事是好是坏。

转念一想,反正“宦官之友”,“锦衣卫帮凶”的大戳都盖了,还有必要在乎世人的眼光吗?